关于印发《2023年兰西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兰农工组发[20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中共兰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将《2023年兰西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下发
给你们,请按照文件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兰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2日
2023年兰西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三农” 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里提出的“九个聚焦 ”工作部署和县委“ 15431” 发展思路,牢牢把握“ 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 这条主线,坚持“四个不摘 ”,对标对表国家考核事项和反馈问题,扎实做好全年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一增两提两稳”目标,即全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保持两位数增幅;“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把脱贫成果巩固住、巩固牢、巩固好,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取得实效,为绥化市和全省在国家考核评估中取得好成绩做出兰西贡献。
一、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 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
围绕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保障等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八个方面监测帮扶机制。一是完善常态化排查机制。围绕脱贫户、监测户和重点户,经常性开展动态排查,特别关注住房、饮水、医疗、收支等情况,在农户自主申报、部门数据比对、基层排查核实三个渠道基础上,用好政策“明白纸”和12317 热线、门户网站等平台反馈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问题动态清零。二是完善信息预警排查机制。教体、水务、住建、交通、人社、应急、民政、医保、残联、卫健、农业农村等11个部门及时推送因灾、因病、因残等突发预警信息和临时发生的突发情况,紧盯易返贫重点弱势群体,聚焦因大病重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等重点人群,各乡镇要第一时间完成入户排查、原因分析、集中会商和信息反馈,及时建立排查档案,实现监测覆盖率100% 。三是完善集中排查机制。5月、10月分别开展一次集中入户排查,建立问题排查清单和整改台账,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四是完善部门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县乡村振兴部门会同重点行业部门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加强政策、信息、数据共享互通,及时研判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制定应对措施,实现研判精准率100% 。力争每季度会商一次。五是完善信息比对机制。对主要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在5月、10月分别开展一次信息比对,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出现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或脱贫户,及时开展信息比对、及时反馈比对结果,及时推送比对信息,第一时间完成核实、第一时间报告核实结果。六是完善精准纳入机制。优化自上而下排查和自下而上申报机制,按纳入程序精准确定监测帮扶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做到应纳尽纳。七是完善监测帮扶机制。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特别是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优先带动发展生产;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落靠兜底保障、社会救助等帮扶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对弱、半劳动力的,努力创造条件探索开发式帮扶措施,做到“应帮尽帮”,实现帮扶率 100% 。八是完善风险消除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已消除风险户设立一年跟踪期,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进行户内风险再评定,致贫返贫风险稳定消除、且户内收入持续稳定的,履行风险消除程序,在国网内标注风险消除。及时建立相关内业档案。同时围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帮扶产业发展、稳岗就业、自然灾害、社会稳定、涉贫舆情等六类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信息共享机制、风险防控会商机制和风险快速应对处置机制。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教体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应急局、交通局、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强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确保风险隐患及时动态清零
各乡镇和各重点行业部门要开展常态化监测和排查化解“三保障”、饮水安全保障等方面的“ 薄弱点”“ 风险点”,实现问题动态清零,补齐政策落实上的短板弱项。一是巩固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成果。强化控辍保学预警监测,确保脱贫家庭义务教 育阶段辍学学生始终动态为零。推动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两免一补”“ 营养餐”及助学金等各学段教育资助政策,实现“雨露计划”应享尽享。二是巩固提升医疗保障成果。推进健康和医保帮扶政策落实,推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有效覆盖;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及时将患有大病的脱贫人口等纳入监测范围,对医疗支出过大的困难家庭给予适当救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实现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参保率100%;落实慢病鉴定、大病救助、“ 一站式结算”及“ 先诊疗后付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病救治等政策,切实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三是巩固提升住房保障成果。开展住房安全专项排查,按照“ 即认即改、先改后补”原则,对动态监测新增存在住房安全问题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及时通过加固改造、拆除重建、选址新建等方式予以解决。全年计划改造农村低收入人群危房1125户。四是巩固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推动完善农村供水管理体系和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今年新建农村集中供水厂1处,及时开展一次水质检测,确保让农 村居民长期稳定喝上安全水放心水。此外,巩固提升兜底保障成果。加强乡村振兴与民政、残联等部门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用足用好兜底保障政策,强化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等低收入群体的常态化帮扶,确保应兜尽兜、应享尽享。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教体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务局、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强化脱贫村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确保持续稳定增收
1.突出抓好培育增收产业。要加快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加大到户到人项目支持力度,落实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小菜园、小牧园、小作坊、小手工、小纺织等庭院经济奖补政策,其中采取自营自销、托管经营、订单销售等形式,全年计划开发利用小菜园1万亩,农户1.5万户,脱贫户力争实现全覆盖。要加强帮扶产业项目后续管理,提高帮扶产业收益带户增收能力,2023年全县帮扶产业和光伏电站收益力争实现2000万元以上,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产业帮扶全覆盖,户均产业帮扶收入力争达到3000元以上。要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做好“土特产 ”文章,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把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扎实开展科技服务、金融服务、营销服务,不断提升乡村产业生命力和带动力。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突出抓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按照“ 一稳”(稳住就业规模)、“两拓”(拓展就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两创”(创品牌、创机制)、“两提升”(提升就业质量、提升政策效能)要求,实施防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强力推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充分运用“就业大集 ”、定点定向输送等有效手段,扩大对外劳务输出规模。严格兑现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和生产奖补政策,鼓励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和发展生产增收;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培训、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省内外务工奖补等政策,促进脱贫人口创业就业;深入开展“ 雨露计划+” 就业促进行动,促进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稳定就业,强化返乡回流脱贫劳动力跟踪服务,开展有针对性帮扶实现再就业;在乡村建设等项目中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促进更多脱贫群众务工就业。全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规模稳定在3600人以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实现有意愿、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牵头单位:人社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突出抓好公益岗位规范管理。各乡村要围绕秸秆焚烧、人居环境整治、苗圃管护等内容,因地制宜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弱、半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扩大岗位规模,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作用,全县公益岗位开发要实现稳定增长;加强规范公益岗位管理,发挥县级统筹作用,对公益岗位开发设置、聘用流程和日常管理进行规范,确保基本程序和环节上合理合规;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及管理,及时发放生态护林员工资。
牵头单位:人社局、乡村振兴局、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突出抓好帮扶车间培育。对帮扶车间实行动态管理和政策落实,力争实现帮扶车间数量稳中有增,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稳中有增。
牵头单位:人社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5.突出抓好金融帮扶。落实小额信贷政策,确保有贷款意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获贷率100%;落实落靠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补贴率和理赔率实现100%;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人身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和理赔率实现100%。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兰西县支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承保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
6.突出抓好社会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和带动更多民营企业投资兴业、带动就业;持续推动消费帮扶提档升级,引导域内更多企业入驻 832平台,增强县域农产品销售和带动增收能力;依托县域内网红电商,发挥龙头企业、社会组织及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各方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牵头单位:工商联、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发改局、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各帮扶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强化衔接资金使用和项目资产管理,确保持续发挥作用
一是规范使用衔接资金。完善2022年产业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发挥联农带农作用。今年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达到 60%以上,重点支持鲜食玉米加工、蔬菜冷藏保鲜加工、榆林筋饼产业等项目建设,推动乡村产业链条延伸;重点支持村屯道路建设,解决短板弱项;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大推进项目建设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当年项目当年竣工,实现早开工、早达产、早见效,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序时进度达到国家和省市要求。二是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和问题整改。有力有效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聚焦主体责任,聚焦产业项目、聚焦项目资产管理、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聚焦防返贫监测帮扶、聚焦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等六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拉网式”清查,全面摸清底数,不留盲区死角。有力有效推进问题整改。针对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围绕省委巡视和纪委监委专项监督反馈问题、资金项目专项调研评估通报问题和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保质保量、高质高效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确保项目资产不闲置、不荒废、不弃管,长期持续稳定发挥作用。对低效、闲置项目,清单制管理,定期反馈整改进度,督促乡村提升项目运行质效。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民宗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住建局、交通局、教体局、卫健局、光伏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强化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确保农村生活条件持续改善
紧紧围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的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农村改厕、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等工作,提升村容村貌整体水平;加强村内道路、供水保障、清洁能源、寄递物流、数字乡村、综合服务、文化体育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共建合力,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实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行动。按照渐次推进的原则,科学实施乡村规划编制,统筹做好村庄布局。在已编制完成19个村庄规划的基础上,今年完成20个村庄规划编制,2025年完成全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
2. 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落实五年行动整治任务。全县打造人居环境“靓线”17条,缺沟补沟,缺路修路,缺绿栽绿,各条战线的典型向“靓线”汇聚,发挥以点带面作用。每个乡镇都要打造自己的人居环境内环线,至少包装一个高标准示范村。坚持群众参与,梯次推进,乡村主干道途径村屯人居环境要全面推进。按计划推进问题厕所整改,清理排水沟道240公里,修复水毁桥涵33处,村屯绿化1459亩,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务局、林草局、工信局、电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
3.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道路工程。加强管护机制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新建农村道路68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养护174.4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工程。改造农村公路危桥8座。实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实施农村水系连通工程40公里,治理侵蚀沟17条,推进呼兰河、颜家河治理续建工程,新建农村集中供水厂1处。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计划改造农村低收入人群危房1125户,消灭脱贫户、监测户危房。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启动120亿元的14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一期15亿元的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年底前并网发电;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县项目。
牵头单位:交通局、水务局、住建局、发改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气象局、电业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
4.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头雁提升”工程,“一肩挑”比例达到90%;加强重点村分类管理,强化村党组织书记“十项指标”百分制考核结果运用;实施党员“双培养”工程,做好“十个一”、争当“十大员”活动;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落实“四个一”包保措施,年底前整顿到位;选优配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助力乡村振兴;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党建示范点和示范带。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5.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强化思想引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塑优群众价值观念。强化实践引领。深化文明创建、文明实践和典型选树活动,提升群众发展动力。强化风尚引领。建强“一约五会”,遏制不良风气,培育良好家风,转变群众精神风貌。强化文化引领。深入推进文化乐民、育民、惠民工程,满足群众美好需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作用,树新风正气,为农村注入发展正能量。依法加强农村宗教活动管理。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6.推进清廉农村建设。持续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农村“四风”问题、农村信访问题专项监督检查,保持惩治“微腐败”高压态势;完善农村“三资”管理信息化监督平台,扩大“村务卡”应用范围,全面推行“码上公开”;治理重复举报等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完善乡村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制度、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履责用权公开承诺制度、践诺报告评议制度等“四项制度”;教育农村党员干部学纪守纪、学法守法、知“红线”、守“底线”。推进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因地制宜打造廉洁文化阵地,升级3—5个廉政示范点。
牵头单位: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7.发展乡村社会事业。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到70%。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加快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保护,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2023年新建长江乡中心幼儿园、榆林一中综合楼,年末前投入使用;维修改造村级活动场所7个,新建失能老人照护中心和康养中心各1处,年末前投入使用;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年度目标。
牵头单位:教体局、民政局、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8.完善农民参与体系。按照《黑龙江省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实施办法(试行)》(黑乡振联〔2023〕5号)要求,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庄规划编制、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护等工作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完善农民参与机制,激发农民参与意愿,强化农民参与保障,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共建共治共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组织部、发改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交通局、水务局、教体局、卫健局、县委宣传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强化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 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扎实高效推进
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继续深化“政策大宣讲、入户大走访、典型大剖析、问题大整改”“ 四个一”活动,健全推进机制,强化工作落实。
1.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纳入领导责任、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四个体系”,强化推动落实,确保见到实效。县级党委和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不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现场推进会,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每年至少组织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乡村振兴专题学习。按照县委农办牵头实施、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实施、乡村振兴局具体实施“ 三位一体”共同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框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压实乡村主体责任、行业部门分工责任和驻村帮扶责任,全面提升帮扶质效,形成资源共享、思路共谋、责任共担、任务共推的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
2.培养打造专业队伍。坚持用明白人干明白事,年内实现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业务培训全覆盖。15个乡镇乡乡都要明确主管和专干,105个村村村都要聘用明白人,通过优化调整,培育打造一支专业队伍。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抓落实”活动,对重点工作及时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持续开展“四个一 ”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
3.强化典型培育和宣传引导。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措施、工作机制,结合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挖掘典型、培育典型。每个行业、每个领域、每个乡镇都要培养树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宣传的先进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确保成效看得见、摸得着。承担巩固脱贫成果的主责部门、承担乡村建设13项重点任务的牵头单位、承担乡村治理任务的责任单位和15个乡镇,每个单位2023年至少培育1—2个在全市、全省立得住、叫得响的典型案例和工作典型,每个典型都要形成经验总结,要做到随看随有,随用随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总结乡村振兴“兰西模式”,讲好兰西乡村振兴故事。持续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坚决避免有负面影响的信访案件和不良事件发生,上级交办案件办结率达 100%。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
4.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省委巡视、纪委监委监督反馈、省市考核评估等反馈的问题,精准对号、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彻查彻改,并健全强化整改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反复。对平时掌握发现的问题,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对标对表、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及时清零。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
5.强化考核运用。继续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年度实绩考核,优化考核方式方法,强化结果运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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