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兰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23-06-12

兰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兰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23-06-12 来源:兰西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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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政办发〔20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黑龙江兰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兰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兰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兰政发〔2023〕11号),县政府决定成立兰西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庞雁鹏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

聂艳双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禹县统计局局长

王杨威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青宇县发改局副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王坤县工信局副局长

王玉新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立臣县公安局一级警长

王庆国县统计局二级主任科员

左景先县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许明成县统计局一级主任科员

那传宝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孙超妮县委编委办副主任

张连强县统计局副局长

陈雁峰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武传义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县民宗局局长

顾云峰县市场监管局四级主任科员

高树文县司法局副局长

韩军县财政局正科级干部

潘海洋县税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刘禹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兰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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