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打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自2025年7月3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亮码入企”行政检查模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制度定义与适用范围
(一)“亮码入企”是指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时,必须通过“黑龙江省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提前进行报备审批,获取唯一生成的“检查码”,并在入企检查时主动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电子执法证和“检查码”后方可实施检查的管理机制。该机制旨在实现“一码溯源、全程监督”。
(二)适用范围:本公告适用于兰西县全县范围内所有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及依法接受委托行使行政检查权的组织(以下简称“执法单位”),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开展的现场行政检查。
二、企业权利:
1.核验权限: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如遇执法人员上门要求检查,有权要求其当场出示电子执法证和“检查码”。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扫描该“检查码”,即时核验本次检查任务是否经过合法有效报备审批。
2.评价反馈:检查结束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通过“黑龙江省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或其他指定渠道,对本次执法人员的检查行为、规范程度进行评价,促进执法行为的持续改进和监督。
三、监督与保障措施
(一)严禁违规检查:严禁任何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未经平台审批报备、未生成或不出示“检查码”擅自入企检查(无码检查)。严禁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同一检查内容、同一检查事项进行无依据或无合理事由的重复检查或随意检查。对于上述违规行为,被检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依法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二)监督投诉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违反“亮码入企”制度规定的行为,可通过以下途径向兰西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进行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455-5678612
兰西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