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绥化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于2017年印发后长期末更新,多名成员已调整岗位,联席会议制度无法有效落实。
二、整改目标:动态调整更新成员单位,确保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落实。
三、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动态调整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并印发实施。
2.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措施完成情况:我县已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兰西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并下发了《关于调整<兰西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兰畜资联办〔2025〕13号)文件,更新了会议制度及成员名单。同时制定了《关于印发<兰西县2025年“畜禽散养户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畜资联办〔2025〕15号)文件,部署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2.审议公示情况: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于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6日(共10个工作日)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无异议,2025年6月9日经兰西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查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市农业农村局验收通过,并于2025年12月31日经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审核通过。
六、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5—8385206
九、受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街道迎宾路2号党政办公中心D127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兰西县委 兰西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