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散养户畜禽粪污监管不到位,粪污溢流直排现象多发。海伦市扎音河乡扎音河村、乐业村;安达市卧里屯镇龙华村、龙山村,万宝山镇荣家屯、福民村、曙光村、钟海山村,昌德镇建设村、畜牧场屯,安达镇立志村,羊草镇五撮村;青冈县新村乡、民政镇保安村,均存在散养户粪污储存设施建设不规范,粪污直排或溢流。
二、整改目标:加强对散养户畜禽粪污监管,完善畜禽粪污存储设施,提高村级粪污收集利用率。
三、整改措施:1.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落靠乡村两级属地监管责任。
2.利用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推动养殖户科学合理使用粪污收储设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措施完成情况:(1)我县已于2024年10月和12月开展了两次检查,并把发现的问题以工作提示函的形式下发给各乡镇,要求其加强对村屯外粪污收储设施的利用并对问题整改完成。(2)于2025年3月对规模场和养殖户发放了省、市印发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明白纸、关于畜禽养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告知书等宣传单,加强了宣传力度,提高了养殖户的环保意识。
2.审议公示情况: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于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6日(共10个工作日)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无异议,2025年6月9日经兰西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查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市农业农村局验收通过,并于2025年12月31日经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审核通过。
六、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5—8385206
九、受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街道迎宾路2号党政办公中心D127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兰西县委 兰西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