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问题整改公示
来源:兰西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6-01-26 15:19:33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绥化市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乏力,推动构建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能力不足、合力不强。北林区、肇东市、海伦市、兰西县、绥棱县、明水县、望奎县、庆安县、青冈县和林草、住建等市直部门领导干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缺乏系统性思维,大局意识不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方面存在“上热中温下冷”“头重脚轻”问题。面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复杂情况存在畏难情绪,缺少主动谋划、精准施策、系统施治。

二、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度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学懂弄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不断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督察整改问题。建立“县委县政府负总责、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统筹推动、乡(镇)党委政府及责任部门主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全面压实整改政治责任。

3.深化全过程全要素全周期闭环推动体系。聚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严格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年度考核目标,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列为重要内容。

2、已经在2025年6月组织召开了全县2025年第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会议,12月31日召开全县2025年第二次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会议。

3、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省级环保督察28项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25项,剩余3项持续推进整改进。

五、公示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兰西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8195082

八、受理地址:兰西县原武装部院内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西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兰西县委  兰西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