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来源:兰西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6-03-13 09:07:42
兰西县百福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3月1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兰市监限提[2026]913号,因你们下落不明或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兰市监限提[2026]913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在领取《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兰市监限提[2026]913号后七日内就2026年2月5日纪先生、2026年2月10日李女士投诉的“奇正消痛贴膏”、“木丹颗粒”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你单位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注册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诉涉及药品“奇正消痛贴膏”、“木丹颗粒”的供货商资质和随货同行单等证明材料。
附件: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兰市监限提[2026]913号)
联系人:王密联系电话:13836429666
联系地址:兰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10室
兰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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