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黑环发〔2023〕9号)要求,经绥化市兰西生态环境局、兰西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检查,兰远草原省级自然保护区8个问题整改符合销号要求。现就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发送邮件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兰西县政府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问题整改情况
1.点位编码:264
经核查,此点位位于兰西县燎原镇剧团屯西草甸,现地为临时堆放草垛,现已将草垛清出保护区。完成整改。
2.点位编码:64
经核查,此点位位于兰西县燎原镇新华村小厂子屯东,系燎原镇新华村薛某毁林开垦,面积189.99亩,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耕种,现已采取人工植苗的形式完成植被恢复。完成整改。
3.点位编码:65
经核查,此点位位于兰西县燎原镇新华村小厂子屯东,系燎原镇新华村薛某毁林开垦,面积39.7亩,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耕种,现已采取人工植苗的形式完成植被恢复。完成整改。
4.点位编码:66
经核查,此点位位于兰西县燎原镇新华村小厂子屯东,系燎原镇新华村薛某毁林开垦,面积8.54亩,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耕种,现已采取人工植苗的形式完成植被恢复。完成整改。
5.点位编码:67
经核查,此点位位于兰西县燎原镇新华村小厂子屯东,系燎原镇新华村薛某毁林开垦,面积1.36亩,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耕种,现已采取人工植苗的形式完成植被恢复。完成整改。
6.点位编码:2024年3期27号图斑
经核查,此点位位于兰西县燎原镇新华村小厂子屯东,系燎原镇新华村薛某毁林开垦,面积31.57亩,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耕种,现已采取人工植苗的形式完成植被恢复。完成整改。
7.点位编码:2023年4期79号图斑
经核查,此点位位于兰西县燎原镇新华村小厂子屯东,系燎原镇新华村薛某毁林开垦,面积61.39亩,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耕种,现已采取人工植苗的形式完成植被恢复。完成整改。
8.点位编码:XZ11
经核查,此点位位于兰西县燎原镇新华村小厂子屯东,系燎原镇新华村薛某毁林开垦,面积30.68亩,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耕种,现已采取人工植苗的形式完成植被恢复。完成整改。
二、公示媒介:兰西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示日期: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7日。
四、受理电话、信箱和通讯地址
受理电话:绥化市兰西生态环境局(0455)8195082
兰西县林业和草原局(0455)5633603
通讯地址:绥化市兰西生态环境局:兰西县老武装部院内
兰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兰西县正阳街新政社区南
邮政编码:151500
电子邮箱:绥化市兰西生态环境局:lxsthjj123@163.com;
兰西县林业和草原局:lxlyhcyj@163.com
绥化市兰西生态环境局
兰西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