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远草原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兰西县林业和草原局 时间:2026-05-18 14:12:16

按照《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黑环发〔2023〕9号)要求,经绥化市兰西生态环境局、兰西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检查,兰远草原省级自然保护区8个问题整改符合销号要求。现就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发送邮件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兰西县政府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问题整改情况

1.点位编码:264

经核查,此点位位于兰西县燎原镇剧团屯西草甸,现地为临时堆放草垛,现已将草垛清出保护区。完成整改。

2.点位编码:64

经核查,此点位位于兰西县燎原镇新华村小厂子屯东,系燎原镇新华村薛某毁林开垦,面积189.99亩,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耕种,现已采取人工植苗的形式完成植被恢复。完成整改。

3.点位编码:65

经核查,此点位位于兰西县燎原镇新华村小厂子屯东,系燎原镇新华村薛某毁林开垦,面积39.7亩,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耕种,现已采取人工植苗的形式完成植被恢复。完成整改。

4.点位编码:66

经核查,此点位位于兰西县燎原镇新华村小厂子屯东,系燎原镇新华村薛某毁林开垦,面积8.54亩,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耕种,现已采取人工植苗的形式完成植被恢复。完成整改。

5.点位编码:67

经核查,此点位位于兰西县燎原镇新华村小厂子屯东,系燎原镇新华村薛某毁林开垦,面积1.36亩,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耕种,现已采取人工植苗的形式完成植被恢复。完成整改。

6.点位编码:2024年3期27号图斑

经核查,此点位位于兰西县燎原镇新华村小厂子屯东,系燎原镇新华村薛某毁林开垦,面积31.57亩,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耕种,现已采取人工植苗的形式完成植被恢复。完成整改。

7.点位编码:2023年4期79号图斑

经核查,此点位位于兰西县燎原镇新华村小厂子屯东,系燎原镇新华村薛某毁林开垦,面积61.39亩,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耕种,现已采取人工植苗的形式完成植被恢复。完成整改。

8.点位编码:XZ11

经核查,此点位位于兰西县燎原镇新华村小厂子屯东,系燎原镇新华村薛某毁林开垦,面积30.68亩,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耕种,现已采取人工植苗的形式完成植被恢复。完成整改。

二、公示媒介:兰西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示日期: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7日。

四、受理电话、信箱和通讯地址

受理电话:绥化市兰西生态环境局(0455)8195082

兰西县林业和草原局(0455)5633603

通讯地址:绥化市兰西生态环境局:兰西县老武装部院内

兰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兰西县正阳街新政社区南

邮政编码:151500

电子邮箱:绥化市兰西生态环境局:lxsthjj123@163.com;

兰西县林业和草原局:lxlyhcyj@163.com

绥化市兰西生态环境局

兰西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