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及省政府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聚焦解决“四好农村路”发展中的管理体制、资金保障、养护机制的短板问题,在总结多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兰西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实施方案》的出台,对完善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与优化城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加快推进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什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工作,多次对“四好农村路”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落实好总书记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好养护、管理的短板问题,2019年9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随后我省也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4号),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 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以指导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明确资金保障。目前绥化多数市县已经出台了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制定依据都有哪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4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 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组织体系、工作职责、保障措施5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到 2020年底,构建县、乡、 村道的组织管理、党政领导责任体系,形成权责清晰、 财政投入职责明确、建养并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农村公路“路长制” 全面建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实现。
第三部分,组织体系。明确兰西县人民政府是县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总路长+三级路长的责任体系。同时,乡级政府、村委会按照县级政府确定职责范围,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
第四部分,工作职责。农村公路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以县为主体、乡村配合的原则。
一是明确县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县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农村公路服务站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养护工程工作的业务指导;各乡(镇)、村委会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工作范围。
二是明确三级路长“建管养运”的工作职责。县级总路长是全县农村公路总负责人,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管理实施督查等工作;乡级总路长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养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落实等工作;村级路长是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日常保养具体工作。
三是明确县、乡路长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县级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审批乡级总路长办公室提出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批准计划执行;乡级路长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县财政按照省级要求拨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总额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6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800元。养护资金按农村公路里程、养护项目成本计量支付。
二是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督导考核。强调压实责任特别是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实绩考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