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获取兰西县审计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一、信息分类及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
兰西县审计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局内各股室职责职能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根据需要向兰西县审计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3.公开时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随时公开。
4.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
三、政府公开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范围。
本单位掌握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职责职能、内设机构、领导分工等信息主动公开,其他相关审计信息依申请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予以提供。
2.公开形式。
公开指南,单位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职能及联系方式和其他信息。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在兰西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凡是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可以到本单位设立的查阅室查阅。该查阅室地点位于兰西县审计局办公室。
3.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以适当形式公开,最迟在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涉及紧急事件或特定对象将直接传达到人。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将依法对申请请求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将及时给予提供信息,不宜提供的将及时回复并阐明理由。
1.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兰西县审计局办公室。
2.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应填写《兰西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或本单位受理机构通过网络发送取得。为了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以便受理机构人员及时提供正确的信息。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服务。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社会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2)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申请信息属于依法不予公开范围,本单位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兰西县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兰西县麻城大道(兰西县第二中学道南斜对面)。
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0455-5309206。
电子邮箱:lxsjjxf@126.com(此邮箱不接受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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