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处
负责全局的思想、组织、文化、纪律作风建设以及警衔的日常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干警的教育训练;执行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协助局党委管理、考核、推荐中层领导干部;负责全局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管理,负责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办落实,负责财务监督管理、秘书事务;负责机关安全保卫、车辆管理、接待服务工作;
(三)综合调研室
负责调研、起草领导讲话、重要报告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大型文字材料,编写公安史志,收集、分析、反馈各类案件、事件、事故信息。
(四)监察室
负责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查处违法违纪民警,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民警违纪案件;对民警开展腐败教育。
(五)治安联防科
负责联防队建设。
(六)法制大队
负责全局各类案件审核把关工作,对公安系统科、所、队的执法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负责复议、应诉工作。
(七)户政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户籍工作,办理审批落户工作和全县人口统计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审批和发放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的管理和统计及暂住证的审批发放工作,指导派出所人口分类管理工作。
(八)“110”指挥中心
负责接处警指挥调度等工作。
(九)信访大队
接待、办理、查处人民群众的上访案件以及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十)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全局各科、所、队和民警执行法律和遵纪守法情况的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对各科、所、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决议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一)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处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有关工作;负责政治案件的侦破,调查研究,宗教活动场所基本情况的掌握了解。
(十二)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公民出入境证件的申办和管理工作。
(十三)科技信息大队
负责全县公安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应急通信、计算机系统应用与系统开发管理、硬件设备维护、数据管理、公安计算机网络维护与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科研开发应用与推广、应用系统建设、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和管理、诚信建设、公安机关密码通讯等工作。
(十四)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县公安警务装备工作、财务工作、后勤管理工作。
(十五)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治安巡逻,盘查可疑人员,发现、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严守出警时限,兑现110“四必”承诺,及时抓捕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打击违法犯罪,随时围追、堵截和查获逃犯;迅速处置各类紧急事件,抢险救灾;热情为人民服务,及时解救市民群众各种危难救助。
(十六)刑事警察大队
负责刑事案件的侦破、诉讼工作;搞好特情及刑嫌调查掌握工作;加强信息反馈,加强档案管理。
(十七)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交通秩序管理、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
(十八)治安大队
负责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和枪支弹药管理;文化娱乐场所治安防范指导及95种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十九)经济侦察大队
负责《刑法》中38种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十)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察大队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危害公共卫生、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和部门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收集、分析全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危害公共卫生、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和部分侵犯知识产权等刑事犯罪动态,研究制定打击对策及措施。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及跨区域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危害公共卫生、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和部分侵犯知识产权等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等工作。
(二十一)刑事科学技术大队
负责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现场和有关事故现场勘查工作;为侦察破案提供证据工作。
(二十二)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网络的安全管理和网络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工作。
(二十三)看守所
负责监所安全,不发生人犯逃跑、行凶、自杀、自残、暴狱,恶习性传染病和非正常死亡等事故;对在押人犯进行思想教育;开展整治攻势深挖余罪,做好生活管理工作。
(二十四)行政拘留所
负责做好对在押人犯和行政拘留人员思想工作,保证全年不出现事故、不死人、不跑人,搞好在押人员的生活管理。
(二十五)禁毒大队
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打击走私,种、制贩毒。
(二十六)情报信息大队
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全局科技信息管理、服务和分析研判及信息化规划、建设。
(二十七)市场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工作检查,依法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商品行使治安管理权
(二十八)开发区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开发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二十九)党委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有关精神;负责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全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议评,对党员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党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党务事务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育和新党员、预备党员的考察;负责党委班子会议的记录、保存及档案收集整理;负责党委印鉴的管理,党委文件把关、印发和党委决议督办,负责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公共关系大队
负责新闻宣传、发布工作,负责网络宣传工作,负责文化指导工作。
(三十一)战训大队
负责全局民警警务技能培训,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暴乱骚扰事件,负责担负特定的武装巡逻、备勤任务,以及巡逻过程中接受群众备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各种现形安监的打击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十二)老干部室
负责组织全局离退休老干部开展各类有益活动,开展党组织生活和文化体育活动。
(三十三)审计办公室
负责全局各单位的年度审计工作和人事变动的离任审计工作。
(三十四)督办室
负责重大事项及局党委各项决策的督办落实。
(三十五)城市管理治安大队
负责维护城管执法工作秩序,及时处理抗法事件和治安案件等工作。
(三十六)卫民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三十七)利民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三十八)城东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三十九)城西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四十)兰西镇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四十一)榆林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四十二)临江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四十三)平山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四十四)奋斗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四十五)长江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四十六)兰河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四十七)北安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四十八)红星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四十九)燎原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五十)远大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五十一)红光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五十二)长岗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五十三)星火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五十四)康荣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五十五)长岗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五十六)客运执勤室:负责公路运输中发生的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十七)泥河派出所:负责泥河水库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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