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兰西县城市规划管理(试行)办法,现对兰西县城市规划管理(试行)办法中“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制定实施。
本管理办法主要负责管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发放。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发放准则。
(只有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才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选址申请单;
2、现状地形图;
3、土地证明文件。
4、市政管线工程还应提供拟建工程示意图。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准则。
1、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建设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a、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
b、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c、划拨决定书。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建设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a、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
b、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c、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准则。
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申请书、
2、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土地证、土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能体现建筑物具体方位、位置、摆放的规划总平面图);
4、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
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准则。
1、乡村建设规划申请书、
2、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土地证、土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能体现建筑物具体方位、位置、摆放的规划总平面图);
4、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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