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通知》(黑财监〔2022〕2号)文件精神要求,对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兰西县财政局拨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8237.31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73.03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614.09万元,实际拨付资金与预算相符,项目资金全部到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实际使用10224.43万元。项目支出标准、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低保对象、城乡特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低保、特困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率达到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严格落实责任体系,明确了专人负责,设置了合理的评价指标和标准,评价指标基本予以量化,且权重分配合理。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特困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率达到100%,临时救助水平不低于上年,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按规定时限拨付资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发放率达到100%,城乡困难群众满意度达到100。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项目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工作成果为兰西经济发展、稳定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部门间对资金的到位情况、资金的使用量、使用方向等方面信息掌握不及时完整。
改进措施:及时与财政沟通,确保对项目资金实时了解,同时需要对资金的拨付、使用建立台帐备查。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在公众平台公开
附: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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