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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绥化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通知

关于暂停办理绥化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通知

  • 分类: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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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3-28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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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关于暂停办理绥化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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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个体劳动者及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

国家2022年6月开始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依据省人社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系统上线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黑社函〔2022〕70号)要求,省人社厅暂定绥化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将在2022年4月中下旬进行系统切换为确保新老系统数据转换精准衔接、平稳过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暂停办理时间

(一)2022年4月1日起,暂停办理养老保险退费、在职死亡清账、个体死亡清账,在职补收补缴、个体户收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项业务。

(二)2022年4月15日起,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全部业务。

(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从2022年4月份开始暂停批量扣缴,系统升级完成后恢复办理,参保人员应确保在签订“三方协议”的扣缴养老保险费银行卡内余额充足。

(四)新系统业务经办预计在5月中旬逐步恢复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划扣养老保险费截止日期

税务部门划扣参保企业养老保险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各参保单位务必在4月14下班前完成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务必在4月14日下班前完成缴费。

三、相关业务不受影响

业务暂停办理期间未办理的业务将在系统启用后补办,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

因全国统筹上线工作给参保单位和广大参保人员带来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兰西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兰西县税务局

                             2022年3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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