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19年第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对2019年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的绥大高速项目实施过程中,剥离未利用的42888立方米表土进行利用。
二、整改目标
根据省市要求,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表土清运和利用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是明确任务。根据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绥大路剥离未利用土方量为42888立方米。经过认真研究,参照《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根据土壤检测结果,确定利用方向为中低产田改造、生态造林、改造农户小菜园、育苗等几个方面。二是落靠职责。县政府确定,由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以及远大镇、星火乡、燎原镇、绥大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共同负责。 按照市委8月10日绥大高速剩余表土利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剩余表土务必在8月15日前完成拉运、8月31日前完成利用。三是强化督导。兰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协调会议,政府县长亲自挂帅,委派2名副县长负责督导,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全程指导。四是密切配合。绥大高速指挥部按照兰西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会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共同完成了整改利用方案的制定和评审工作。交通部门协调交警、运管等单位,指导剩余土壤的运输。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各乡镇运送的土壤利用工作。五是坚持标准。要求利用乡镇规范出具申请表、准确核对土壤运送交接单,留存好利用前、利用中和利用后的影像资料。根据三个乡镇利用土壤进行生态造林林床的建设,要求乡镇选址要合规、整床要规整、整体高标准。利用结束后,农业农村局会同自然资源局进行了验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在8月31日前,兰西县完成了绥大高速42888立方米表土剥离利用工作。用于生态造林和农户小菜园改造面积0.4644公顷,建设生态林床4处,改造农户小菜园19户。
五、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6日(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兰西县农业农村局
七、受理电话:0455--5623721
八、受理地址:兰西县农业农村局(正阳街北2公里路西)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兰西县黑土地保护问题整改专班
(兰西县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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