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县政府决定成立兰西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林士权 副县长
胡晓东 副县长
副组长:冯春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张留所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兴坤 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邰敬权 县发展和改革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志达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郑兴华 绥化市兰西生态与环境局副局长
王 勋 县水务局副局长
许明诚 县统计局副局长
赵 勇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唐晓琳 县气象局副局长
冯贺涛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王兴坤同志兼任。
三、兰西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能分工
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壤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
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决策部署,负责兰西县土壤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调度、督导等,定期向国家、省土壤普查办报告普查进展。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搞好耕地基础调查,负责我县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等相关数据资料及普查点位土地性质、配合校核国家下达的相关点位信息。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配合县三普办开展第三次全县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绥化市兰西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土壤污染详查相关数据,配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调查。
县水务局:配合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范围内样品采集等野外土壤调查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县三普办需要的合法统计数据。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提供全县森林资源固定样地清查等资料,配合校核国家下达在林地、草地范围的任务。提供林地、草地等范围的土壤基础信息,配合在林地、草地等范围内的土壤调查等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相关的气候条件、常年积温、年均降雨量等气象数据及相关资料。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供耕地质量相关资料,按照省三普办要求,在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组织好技术人员参加好相关技术培训,搞好相关技术指导、配合好省级专家或第三方机构抓好普查相关工作落实。
兰西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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