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兰西县黑土保护利用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
来源:兰西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05-09 09:38:4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10月17日至12月27日,对兰西县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14个县黑土地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调阅资料、下沉了解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3月14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忠慧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巡察组的报告,原则同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4月12日,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十七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县委关海涛书记发表了讲话,并对黑土地保护利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几年,我县愈加重视黑土地保护工作,《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和《黑土地保护法》实施后,黑土地保护工作开展更加规范,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一是建立机制,构建了规范的黑土地保护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统筹制定了《黑土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黑土耕地保护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等,形成了职责清晰、措施具体、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二是扎实推进,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制定了《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项目分项措施》。17个可继续剥离项目按《方案》完成整改,通过市、省验收;13个违法占用黑土耕地问题,9个复耕,4个补办手续,全部完成整改。三是严守红线,实现数量管控和用途管制目标。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划尽划。严格执行土地规划,有力制止非农化,确保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建设项目全部落实占补平衡,农用地全部落实进出平衡。综合看,兰西县黑土地保护工作水平处于全市中上游位置。

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站位还不够高,相关部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重视程度还不够高,未严格做到守土尽责、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1.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学习贯彻上级精神有差距。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黑土地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做得还不够有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来黑龙江视察和东北振兴座谈会的讲话学习活动不够深入,多数部门缺少对两次中央农村工作、2022年全国“两会”、2018年来东三省视察时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学习活动的相关资料。二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还不够强。坚决扛起黑土地保护政治任务,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政治责任落得还不够实。在编制县“十四五”时,没有独立的黑土地保护利用规划部分,没有着重强化数字技术和生物技术赋能,优先把黑土地建成高标准农田。三是对标对表实际考核存在空白。相关部门既没有开展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也未将黑土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相关部门近几年均没有与乡镇签订有关黑土地保护工作的考核责任状。

2.体制机制建设相对滞后。黑土地保护相关制度机制不够健全,跟踪检查不够及时,有的制度流于形式。一是黑土地保护协调机制执行不够好。尽管县里建立了黑土地保护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也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但联合定期研究工作、检查工作开展的不好。自联席会议成立以来,还没有组织过各部门都参与的联合检查活动。二是黑土地保护督查制度形同虚设。督察检查未开展,请示汇报不及时,没有专门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委会报告黑土地保护情况,依法接受监督。有关部门均是以述职的形式代替报告本部门有关黑土地保护法律法规落实工作。

3.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有偏差。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不够深入。各责任部门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够严实。涉及黑土地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较多,各部门只学习其中的一部分,存在学习法律法规存在不全不实不细。二是依法履职能力还明显不足。在黑土地保护和质量建设情况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上、在发挥媒体和公众监督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黑土地保护行动上、在广泛宣传黑土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科学知识上,各部门各自为战没有完全形成合力。在黑土地保护和质量建设上,各相关责任部门没有开展过联合监督检查工作。三是营造氛围还不够浓厚。宣传方式相对单一,尚未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浓厚氛围。各责任部门均以本部门所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法为主,未在调动群众、凝聚合力上展现作为。

(二)职能责任履行不够好,检查管理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各责任部门主动抓好黑土地保护意识不够强,未发挥好应有的职能作用。

1.黑土地保护工作不够扎实。各责任部门黑土地调查、监测和评价等工作不够规范,推进不力。一是黑土地档案建设推进迟缓。2023年10月份才正式组织开展黑土地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二是黑土地质量动态变化数据库建设滞后。有关部门按照省里的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理化性状、有机质含量变化开展了多个点位的监测工作,监测的数据定期上报,但未建立数据库。三是黑土地保护工作推进不力。2018年、2019年未完成上面下达的深松整地任务。

2.黑土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疏漏。相关部门黑土资源管理松散,利用不够科学,管控不够有力,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一是“表土剥离”后利用不到位。部分乡镇接收剥离的黑土后,存在利用不及时等问题。有的乡镇接收的黑土存放后落实管护措施,但在利用上没有按照申请土方时承诺利用的时间要求进行利用;有的乡镇接收的黑土堆放后只落实了专人管护,没有设立围档,管护措施没有到位。二是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对辖区内农田改造、表土剥离、河湖清淤等活动中收集的黑土,未进行严格管理。相关部门未落实黑土交易备案制度,未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市场化有偿使用。

(三)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相关责任部门检查保护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相关责任部门工作不够细致,耕地保护红线意识守的还不够牢固。

1.黑土地数量保护工作不够有力。一是尚未完成黑土地边界划定、摸清底数,没有形成一张“底图”,建立一个“平台”,黑土地调查工作结束后才能形成边界、底数成果和底图。有的责任部门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遏制不够有力,监管乏力,致使出现康荣镇玫瑰小镇项目,违规占地问题发生。二是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有短板。相关责任部门规划设计不够及时,管控力度欠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尚差66个村庄的乡镇空间规划的方案编制未按时完成。

2.黑土地质量保护工作不够规范。相关部门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安排不合理。2019年至2021年投资2.28亿元,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零投入。二是侵蚀沟治理效果不够理想。侵蚀沟建后管护工作已纳入田长制管理范畴,但长效机制执行不够有力,在后期管护上跟进不够到位,有的乡镇与各村没有签订移交管护责任书,个别侵蚀沟出现水毁现象。

3.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相关责任部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制度机制执行不够到位。有关部门的干部因工作出现问题受到党内纪律处分。

(四)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相关部门项目资金落实还不到位。资金管理不够严格,财务管理比较混乱,项目资金拨付不够及时。

1.统筹资金保障不够规范。相关责任部门工作不够严谨,谋划不够科学,未将黑土地保护资金全部纳入本级预算,未按要求制定年度资金统筹使用方案,项目部门未足额匹配黑土耕地保护项目建设配套资金。

2.项目工程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合同签订不够规范。有的部门在项目合同中无甲方乙方代表人签字,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相矛盾,项目未按合同定期完工。二是项目实施不够规范。有的项目验收不及时,有的项目已过完工日期,但至今未完工。三是整改落实不够彻底。有的项目被上级部门下达“工作催办函”后,整改完成时间仍然晚于整改方案的整改时限。

3.项目资金管理风险突出。一是资金管理不规范。财政部门滞留已竣工验收项目资金,造成各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拨付率低。二是项目单位存在拖欠项目工程款问题。三是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项目部门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着政府采购手续不规范、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

二、意见建议

(一)向县黑土地联席会议各单位党组织反馈的意见

1.增强规矩意识,切实落实好政治责任。一是认真履行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黑土地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黑土地保护政治任务。要将黑土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要发挥好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加强各部门、单位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实。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的决定》、《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管土、依法护土,加大黑土耕地保护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营造人人有责、共同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的浓厚社会氛围。

2.认真履行职能,切实落实好管理、监督责任。一是做好黑土地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要按照行业要求,有序推进有关黑土地类型、分布、数量、水土流失、污染状况等情况调查工作和常态化监测工作,加快建立黑土地档案,建立黑土地质量动态变化数据库。二是做好黑土资源管理工作。落实“表土剥离”主体责任,强化对黑土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存储、交易、专项回收利用监管。落实黑土交易备案制度,建设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市场化有偿使用。三是加大有关案件查处力度。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草、水行政部门要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盗挖、滥挖、污染损害黑土,乱砍滥伐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及破坏湿地、森林、草原植被等非法行为,及时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要对移送的涉嫌黑土犯罪案件线索快查快办。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查处非法买卖、违法加工、无手续运输黑土行为。

3.强化保护措施,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一是开展好黑土地保护的基础工作。加快推进黑土地调查摸底工作,形成一张“底图”,建立一个“平台”,对黑土地数量实施严格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核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责任。二是认真落实黑土地质量保护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地力补贴政策,推行深松(耕)整地和保护性耕作、推广“五化”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扩大有机肥施用。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等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组织开展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理,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认真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扎实开展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农机化工程建设,切实加强黑土地基础设施建设。

4.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切实落实好廉政责任。一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将黑土地保护资金纳入本级预算,足额匹配黑土耕地保护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范围使用资金,据实列支勘测设计、项目评审、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工程检测、项目验收等必要的费用。二是加强项目工程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公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调整审批、质量检测等制度规定,抓好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管理。建立完善内部控制、项目档案管理、质量监督等项目建设质量管理配套制度,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把从业机构资质审查关,切实加强竣工验收工作监督管理,落实管护责任。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大项目资金拨付力度,对各单位已竣工验收的项目资金尽快拨付到位。各单位要加强财政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杜绝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发生。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