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兰西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遴选方案
来源:兰西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5-26 10:08:20

为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新场景示范推广,围绕本地优势特色产业,聚焦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的通知》黑农厅函〔2026〕686号要求,决定遴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遴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遴选范围

域内农业企业、农业经营主体、涉农科研院校推广应用的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包括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新场景等),及所有农业农村部科技支撑大面积单产提升拟定基地。

二、遴选试验示范场所条件

(一)试验示范场所具有适宜的面积规模,且相对固定、集中,符合开展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资源环境等行业领域技术示范推广工作的要求。

1.种植业。大田面积不低于200亩,设施农业面积不低于50亩。

2.畜牧兽医。畜牧养殖:生猪年出栏1万头以上或能繁母猪存栏2000头以上,蛋鸡存栏5万只以上,肉鸡或水禽年出栏10万只以上,奶牛存栏3000头以上,肉牛出栏500头以上,羊出栏1000只以上,蜂养殖200群以上。兽医:相应养殖规模可适当减少,还应满足实现至少1种动物疫病净化或无疫、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取得显著成效、常见病发病率低于3%、强制免疫病种抗体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实施非免疫净化或非免疫无疫的病种除外)。

3.渔业。池塘养殖水面不少于100亩,设施养殖水面不少于5000平方米,工厂化养殖水体不少于1000立方米,网箱不少于1000立方米。

4.农机。种植机械:满足种植业领域场所面积要求,还应拥有一定数量的高性能智能化农机装备,机具配备满足应急救灾需要,按需配有机库棚和维修间等设施。畜牧养殖机械:满足畜牧领域规模要求,还应适配一定数量的精准饲喂设备、个体体征监测设备、环境精准调控设备、消杀防疫机械、智能巡检设备、畜禽产品采集储运设备、粪污收集与处理设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以及数字化管理系统等。水产养殖机械:满足渔业领域规模要求,还应适配一定数量的智能投喂机械、水质监测调控设备、自动增氧设备、尾水处理设施设备、捕捞机械设备以及数字化管理系统等。

5.资源环境。种植业:满足种植业领域场所面积要求,重点考虑秸秆高值化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处置、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技术示范推广。畜牧业:满足畜牧领域场所规模要求,重点考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循环农业、低碳环保等方面技术示范推广。渔业:满足渔业领域场所规模要求,重点考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低碳环保等方面技术示范推广。

(二)试验示范场所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施设备满足需要。土地集中连片,沟、渠、路、涵、闸等基础设施较好,灌排方便;拥有开展试验示范、展示服务等活动的场所;根据行业领域特点配备农业机械、设施栏舍和智能化设备等设施装备,有较高的机械化、信息化水平。

三、遴选程序及时限

自愿申报:符合条件主体填写《兰西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报书》,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

县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核查材料真实性,择优推荐,6月10日前完成初审汇总。

跟踪问效:各场所填报《示范推广成效表》,8月25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评价。

四、有关要求

试验示范场所包含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试验示范,相关行业领域发展中的先进技术以及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集成创新和熟化验证,农业重大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示范展示,举办观摩交流培训活动等。全县年度计划建设试验示范场所6个,示范展示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各10个以上。试验示范场所年度组织观摩培训2场次,组织10个以上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以及小农户参观学习,示范推广先进适用待转化农业科技成果不少于1项,支撑服务县域产业发展,技术推广应用效果显著。试验示范场所积极与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开展合作服务。

县农技推广中心、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场所近3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与环保措施。示范推广工作纳入县级农技推广计划,确保可复制、可推广。

附件:1.兰西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报书

      2.兰西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建设情况表

      3.兰西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示范推广成效表

兰西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报书

兰西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建设情况表

兰西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示范推广成效表

兰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