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兰西县2024年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来源:兰西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03-28 14:00:49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予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放心、更舒心、更美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为有序推进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五部分

(一)总体要求

1.关于总体要求部分。

依据《黑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初步确定五个改造原则,即政府统筹、业主自愿、市场运作、科学规划、统一管理等5个原则。

2.关于工作目标

2024年上报计划改造5个项目,涉及19栋楼,居民760户,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且均已经街道办事处组织征求业主意见,居民承担部分已收取到位,具有可行性。

(二)改造内容

省《方案》将改造分三类,即基本功能型改造、功能完善型改造、宜居型改造。在改造内容上设定36个方面的改造。结合我县实际,本《方案》设定的改造标准均为功能完善型改造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统筹考虑改造2个方面14项内容,具体结合各小区建设年代、设施配套、空间利用、现实条件和业主意愿、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各小区的改造内容和标准。

(三)资金筹措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县采取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资金、县财政补贴、业主承担、专业单位分担、市场化运作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

政府资金补贴条件:1.已纳入省住建厅2024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系统的小区;2.改造方案通过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且经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小组;3.已落靠改造后物业管理方式的小区;4.业主自行分担改造费用收取到位的小区。

(四)工作安排

严格按国家和省里的统一安排确定工作安排。

1.改造方案制定阶段。

2.项目建设准备阶段。

3.项目开工建设阶段。

4.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五)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组织。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3.形成工作合力。

4.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相关文件:兰西县2024年城镇老旧住宅小区项目改造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