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兰西县绿色植保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时间:2026-04-30 13:47:51

黑龙江省植保站: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绿色植保工程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6〕169号)、省农业农村厅制定《2026年绿色植保工程项目实施方案》(黑农厅函〔2026〕491号)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的重要指示,结合我省新一轮千万吨粮食产能增产计划,为确保2026年绿色植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助力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为主要目标,全县设立玉米单产提升绿色植保技术集成示范区1个。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玉米单产提升绿色植保技术示范区1个,示范区面积700亩以上,开展全程绿色植保技术集成示范,集成示范种植优质品种、生物菌剂施用、科学规范化学除草、植物免疫诱抗、害虫理化诱控、生物药剂防治优先、先进高效药械及精准施药、"一喷多防"提单产等技术,实现全生育期绿色防控,较常规生产田单产提高10%以上。要按照《2026年单产提升绿色植保技术集成示范技术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建设任务,规范开展全程绿色植保技术集成示范,结合我县实际,可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承担技术集成示范任务。要按照省植检植保站下发的试验方案,及时规范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组织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活动。采取间现场展示和线上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及掌上植保"APP、微信、快手、抖音等多种媒体作用,加强新技术、新模式的宣传普及。承担单产提升绿色植保技术集成示范区,在全面完成项目任务的同时,要结合示范技术的关键节点,示范区至少组织1次田间现场观摩活动,全方位面向广大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大力宣传单产提升绿色植保技术,示范展示单产提升效果。

三、资金使用方向

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试验示范等所需的租地、雇工劳务、损失赔偿,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种薯)等物资材料及购买服务相关支出,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检测、宣传展示等费用;开展监测调查、样品采集、技术指导培训、评估评价、检测鉴定等所需的交通、差旅、劳务、材料、水电、样品邮寄、信息搜集等费用及其它商品和服务费用支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实施单位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任务落实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明确具体实施内容、任务目标和资金使用计划等。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冯贺涛,副组长:谷会岩,成员:植保站全体成员。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绩效目标和技术要求落实。

(二)规范使用资金。本着“谁实施、谁管理、谁负责”原则,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资金管理要求,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程序,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完成资金支付,保障资金使用时效,建立资金使用专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做好总结评价。兰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及时做好绩效总结评价工作,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形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附任务的总结报告(单产提升绿色植保技术集成示范区总结报告需含经济效益评估)及费用支出明细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以电子扫描件报送),于2026年10月底前报送至省植检植保站。

附件:1、2026年绿色植保工程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玉米单产提升绿色植保技术集成示范技术方案

2026年绿色植保工程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玉米单产提升绿色植保技术集成示范技术方案

兰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6年4月27日